第四十六章 晴雯:这是……我写的?第(2/2)页
旁的茶盅,笑道:“你初学,今日先到这里。”
晴雯却还有些意犹未尽,扬起一张娇媚、明丽的瓜子脸,清笑道:“公子,要不你教我写字罢。”
贾珩笑道:“先认百儿口气吃成胖子的。”
晴雯轻声道:“公子我想写我自己的名字,公子早上给我写的那两个字。”
贾珩闻言,默然了片刻,温声道:“好吧。”
说着,拿了一个毛笔,递给晴雯,说道:“要学字,首先要学持笔。”
见晴雯伸出左手来接,看着那只指甲涂了凤仙花汁的素手,失笑了下,说道:“初学蒙童,往往都喜左手书写,虽我也觉得便宜,但世人多用右手还是用右手为好。”
晴雯撇了撇嘴,将另外一只手伸出。
贾珩先示范了下,讲解持笔要领,并说为何这样持笔,是否得力,然后让晴雯来持笔。
但学过书法的都知道,持笔动作需要多次矫正。
晴雯一开始,只觉怎么都不对,一时也有些烦躁,将毛笔重重放在纸上,气鼓鼓道:“太难了,我我”
我了半天,迎上那双“如父如兄”的目光,愣是将“不学了”三个字给咽至喉咙中。
她本来以为这写字也如认字一样有趣,没想到她连个笔都拿不对。
她只是想写下自己的名字,怎么就这般难。
这就是初学者的心态,急于见到反馈,但世间许多事,往往都是功不唐捐,积少成多。
需要坚持而获得的成功,快乐往往能持续许久,这个就叫延迟满足,相反乐一样的快乐,廉价而短暂。
贾珩想了想,拿起毛笔,轻笑了下,说道:“拿笔真没有你刺绣拿针难,你别这么急躁。”
晴雯抬眸看着少年,将脸蛋儿扭过一旁,贝齿轻咬下唇道:“公子,是我,是我太笨了。”
贾珩笑了笑,道:“心灵手巧的晴雯,怎么会笨”
贾珩想了想,轻声道:“要不先带你写几个字吧,找找感觉。”
说着,拿起毛笔,抓起晴雯的右手,将毛笔塞进少女手中,在少女羞涩与惊讶的目光中,握持住笔杆,向那黄麻纸上写去。
“晴雯。”
定定看着黄麻纸上书写的字迹,感受那掌心传来的温厚,晴雯一时顾不得羞涩,喃喃道:“这是我写的”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