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千四百九十四章 朝廷杀猪的遗产税  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一千四百九十四章 朝廷杀猪的遗产税第(1/2)页
沈一元古井无波的脸上,难掩愁容。
    常百业沉默不语的神情,挂着悲伤。
    房门关上了,外面有人守着,这里没有安全局的眼睛与耳朵。
    常百业抬手,抓起酒壶,满了酒端给沈一元:“沈叔,我敬你。”
    虽说常百业是晋商商会的首领,可沈一元毕竟年长,且徽商买卖不输晋商,出于礼仪与辈分,这杯酒还是需要敬。
    沈一元双手接过,看着杯中酒,感叹道:“烧刀子酒啊,看这清澈的,怕是烈得很。”
    常百业举杯:“相对于朝廷的手段之烈,这酒算不得什么吧。”
    沈一元凝重地点头,两人对饮。
    酒过喉热。
    沈一元正色道:“你我今日在此见面,是应诸多商人所请,也是迫不得已,这里没其他人,索性你我便摊开了直说吧。”
    常百业正襟危坐:“理当如此。”
    沈一元满了酒,却没有端起来:“你我在朝廷内都有些关系,但对于新出现的遗产税,你可知详情”
    常百业摇头:“不知详情。”
    什么是遗产税,常百业并不太清楚,但很明显,这是一种税。
    税这玩意,是不能逃掉与漏掉的,否则那就逃税、漏税。
    朝廷对逃税、漏税的打击力度很大,尤其是对商人,一旦发现,商人需要缴纳逃税、漏税的十倍,严重的甚至要没收全部财产。
    如此大的力度,让许多商人宁愿被浮动税率收割也不愿意逃税、漏税。
    税如两税、商税,朝廷强制征收,通常是不会有转圜余地的。
    遗产税也一样,不管它是个什么东西,一旦朝廷从公文中发出来,那就是一个确定的税目,到时候征收起来不带丝毫手软。
    沈一元再次饮了一杯酒,沉声道:“修德在国子监有些关系,与户部官员商问过。遗产税,便是我们的财产交给儿孙时,需要按财产价值,收取一定的税。至于收取多少,户部还在商议,但按照我推测,很可能是三十税一或二十五税一。”??
    常百业脸色很是难看,咬牙问:“我们辛辛苦苦赚的财富交给儿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朝廷这样做与抢劫有何区别”
    自家的钱财,自己的店铺,自家的房屋,老了交给儿子,分给孙子,有啥税需要缴纳的,凭啥需要缴纳
    钱财只是搬运了下,店铺又不是大额交易,只是换个名字,房屋是赠予,朝廷怎么能如强盗一样来收税
    三十税一看似不多,可算下来足够疼死人。
    家产三百万贯,三十税一,这就是十万贯。十万贯财富,多少大户都没这个财力若家产一千万贯,仅仅遗产税就要三十三万贯余。难道老子还死不起了,一死就掉一大块肉
    沈一元苦涩不已:“朝廷这样做,为的是减少巨商巨富出现,这也就意味着,未来商贾可以有钱,但不能有太多钱。”
    常百业心头一颤,嘴角动了动:“减少巨商巨富若真是如此,三十税一怕是不够吧,以建文皇帝的强势,朝廷很可能会一刀砍下来,设个五税一,甚至可能是二税一的重税”
    对于几百万家产的富户来说,少个几十万贯是肉疼,可还远远达不到“减少巨商巨富”的目的,只能说是放了点血,并没有伤筋动骨。
    沈一元深深看了一眼常百业,沉思了下,重重点头:“你说的没错,朝廷很可能下重手。如今建文皇帝威望如日中天,他会借此机会推行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全面改土归流这种得罪所有土司的事,他敢做,将遗产税设为重税,他必然也敢做”
    常百业端起酒杯,嘴角透着无奈:“所以,我们就是一头肥猪,朝廷要动了刀子,而我们只能叫唤着,然后被宰了,对吗”
    沈一元低下头,不知如何回答。
    眼下朝廷关于遗产税的细则并没有出现,到底如何还不明朗,但可以确认,朝廷感受到了巨商巨贾的存在可能不利于朝廷稳定,故此设遗产税以作打压。
    既然是打压,也只是放血、割肉、断骨的区别罢了。
    朝廷手握杀猪刀,商人只能嗷嗷叫。
    反对吗
    现在的商人力量还不够大,哪怕是贡献了海量的商税,在朝堂之内也没多少人愿意为商人发声,即便有国子监商学院的人进入朝廷,他们主要的方向还是如何管理、控制商税,如何借助税这只手来稳固大明经济。
    商人没有反抗的余地,就像是一头猪如何都不可能挡住屠夫明晃晃的刀。
    常百业长长叹息:“朝廷如此做,没半点依凭,我们心难服啊。若一刀下来,我们家产直接少去三成或五成,那这些年的辛劳还有何意义,日后谁还敢做大买卖”
    沈一元摇了摇头:“朝廷也并不是没有半点依据。”
    常百业吃惊地看着沈一元:“从古至今,都无遗产税这个税目,哪里来的依据”
    沈一元揉了揉眉心,正色道:“还真有,宋朝时,针对户绝遗嘱,将财产分割给其他亲戚时,需要合改立户,朝廷进行征税。”
    “徽宗重和元年时,有条文:凡民有遗嘱并嫁女承书,令输钱给印文凭。这也是对遗嘱财产分割缴纳税目的依据,只不过当年这一条并没有施行多久便废弃了。后来在南宋绍兴年间,王之望总领四川财赋,提出凡嫁资、遗嘱及民间葬地,皆令投契纳税。”
    “王之望认为此举,即可免亲族兄弟日后诉讼,也可增财政,于公于私皆有益,便上书朝廷。当时朝廷户部明确:人户今后遗嘱与缌麻以上亲,至绝日,合改立户。及田宅与女折充嫁资,并估价赴官投契纳税。”
    常百业有些头疼,自己年轻时多做买卖,很早的时候就跟着商队到处跑,读书少,不成想宋时竟还真有类似的税目。
    “你说的户绝,那是针对至亲全无的情况”
    常百业想要反驳。
    沈一元摆了摆手:“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朝廷确实找到了依据。他们可以拿着这一条告诉世人,前人可以征收遗嘱继承遗产税,大明也可以征收遗产税。”
    常百业直挠头:“宋不过是遗嘱继承遗产税,可大明是遗产税,这很不同,


第一千四百九十四章 朝廷杀猪的遗产税第(1/2)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