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七章 拼命是错的、挣钱是对的(六)第(2/2)页
我的,我租给你,你只是租户。而根据封建法权,我有权在我的土地上狩猎虽然一般来说我不会闲的没事干非跑你的麦地里打猎,但我在我的地产上狩猎,是我的合法权利。我可以不做,但不代表我就没这个权利。
当然,合的是封建法。
所以,作为佃户的你,得给我交钱,从而从我这购买诸如“狩猎权”之类的权益。
这和除夜权差不多,我未必要睡佃户的媳妇,但是我有权去睡。我可以不睡,但佃户得为我的这个特权付钱好让我不去睡。
在法理上,恶臭的封建味儿太浓。
所以北美革命期间,没收宾家族的地产,取消封建退租,绝对的反封建的大进步。
这一点无可置疑。
包括走私贩子、没收地主财产、取消长子继承制、取消封建法权这些都是其进步性。
而这种进步性、以及法国启蒙运动的影响,都使得约翰宾做出了迎接大顺军队的决定。他已经意识到了危机正在酝酿,并且可能有些事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如果不能避免,最好还是选择妥协,多换一点利益。
历史大势,浩浩荡荡,明眼人在这个时代,都能看清楚有些东西已经不可控制。
法国启蒙运动的火焰,源于欧洲宗教入脑。也恰恰是因为宗教入脑,使得他们这些反宗教的启蒙运动,又在不自觉中借用了宗教的经院哲学衍生出的天赋、人、自由的意志等等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在此时的大顺,卵用没有,因为大顺这边又不信上帝的那一套东西,也并不耽误历朝历代造反、均田。
而这些东西,在欧美,是能让统治阶级,尤其是约翰宾这样家族拥有12万平方公里土地产权的地主,心惊胆战的。
一旦大顺和法国卡住西部边界,没法对外扩张获取土地,那就只能对内分地了。
现在富兰克林在伦敦,主要就忙两件事:一个是希望允许印纸币;另一个就是想让宾夕法尼亚从私有业主殖民地,一步到位转为王家殖民地。
富兰克林是承认主权在国王的,所以转为王家殖民地后,等于土地所有权转为了主权国有,亦即通过和平的方式完成国有化。
这里的弯弯绕很复杂。
如果主权归议会,那么北美十三州就是英国的附属,议会是英国那群人控制的;只有主权归国王,北美才能和英格兰在法理上平起平坐。
约翰宾作为卷入宾夕法尼亚土地所有权之争的关键人物,毕竟他是家族继承人嘛,对于大顺军队的到来,充满了矛盾的感情。
里面的事,很麻烦。
而宾夕法尼亚的大业主,宾家族,主动欢迎大顺军队登陆,也正是因为这里面的麻烦。
用非常粗略、或者说“庸俗”的话来讲。
对外扩张,大资本吃肉,小资产喝汤,吃肉喝汤啃骨头。
不对外扩张,先来的地主,尤其是像宾家族这样动辄几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主,可能要被挂路灯。
大致且粗略来讲,大致就是这么个“庸俗”的事。
约翰宾曾经是个乐无边的少年,叛逆地违背了父母的意愿,追寻爱情,不惜和父母闹掰,娶了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女孩。即便家族里一直提醒他,这个女孩可能只是为了分家产,但他确信这是爱情。
然后,成长了一番,在巨大的呃,确实挺巨大的,他和堂兄的要继承的家产是12万平方公里巨大的家产的提醒下,他和那个女孩离婚了。
亦算是和自己过去中二的、年轻的、激情的、青春的自己,做了个告别和分离。
过去那个年轻的自己,死了。
现在这个“成熟”的自己,才是自己。
于是,现在渐渐明白该如何争取利益的他,在家族都在伦敦的此时此刻,果断地做出了决定,迎接大顺的军队登陆,争取更多的、更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和战后条款。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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