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一十四章:致富经……  修仙从沙漠开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四百一十四章:致富经……第(2/2)页
比如他们吃的灵谷、灵肉,喝的灵酒、灵茶,这些东西平常家族每半年都会当做福利发放一次,一次发放的物资总量都够他们吃用半年都绰绰有余。

    但如果家族收入赶不上支出的话,首先削减的不会是他们那些年奉,而是这部分免费发放的福利待遇。

    自然的,今天在这里开会的周家修士,没有谁愿意看到那种情况发生。

    还好,周家的财务收支情况,目前来看还算可以。

    在新绿洲通道竣工后,周家解散了大部分雇佣过来的修士,又不需要再持续投入灵石建设人造灵脉,直接就帮家族节省了一大笔开支。

    不然现在周家每年的净收入,起码还要砍掉一半。

    那样的财务收支情况对于一个紫府家族来说,就太难看了。

    当然周阳知道,这份财务收支情况,只是现在的情况,未来随着周家对于犀角洲的开发加大,对于犀角洲周围沙海的开发加大,家族收入还会有一波增长。

    比如财务长老刚才提到的金甲蝎、风蜥、狼嘴鱼这些灵兽,就是周家修士这些年探索犀角洲和其周围那片沙海之时,陆续发现驯服的妖兽。

    其中那狼嘴鱼乃是栖息在犀角洲内一个大湖中的水生妖兽,虽然仅仅只是二阶下品妖兽,可因为肉质紧嫩,味道鲜美,很快就成为了名传无边沙海修仙界的一道名菜。

    能在无边沙海修仙界吃到鱼,本身就是一种享受了,更别说还是吃这种饱含灵气的妖兽鱼肉了。

    于是本来不打算插言的他,这会儿也是忍不住出言说道:dquo关于驯养灵兽的事情,确实可以加大力气去做,家族现在灵山数量繁多,完全可以将一些不重要的灵山甚至是整个绿洲都当做兽苑,实现规模化养殖。rdquo

    以前的周家不大规模养殖这些灵兽,主要是因为家族灵山数量有限,无法养活太多灵兽。

    毕竟灵兽都是大胃王一样的存在不说,对于食物也很挑剔,食草的只吃嫩草嫩叶,每隔一段时间还要喂食一些低阶灵草或者dquo金珠米rdquo这种灵谷。

    食肉的就更不用说了,胃口更刁,很多时候都是非妖兽肉不食。

    但是现在,周家坐拥灵山近百座,尽管绝大多数都是些二阶灵山,但是用来养殖一些低阶妖兽,还是不成任何问题的。

    而且养殖灵兽不像开采矿脉,养殖是一个稳定可持续赚钱的财源,圈养的灵兽也不要怕卖不出去,因为就算出现供大于求的事情,也可以把灵兽宰了炼制dquo精元丹rdquo、dquo辟谷丹rdquo之类的灵丹储存起来。

    因此在周阳插口出言后,身为族长的周广翔,当即就拍板下令道:dquo既然太上长老有令,通睿你等这次大会结束后,马上就召集财堂修士和兽苑主管制定出一个章程来,这件事可列为下一年度优先办理之事。rdquo

    说完他目光一扫满殿众多周家族人,忽然长身而起,恭恭敬敬的向着周阳行了一礼说道:dquo太上长老,现在家族人事和财务都已汇总完毕,下面请太上长老宣布家族新的内政改革计划。rdquo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