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哥谭第(2/2)页
间前往地球的任何地方,他还是花了十几分钟时间,这才来到了鼎鼎大名的哥谭。
所谓的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杰地灵阿卡姆,哪怕是大白天的,走进这里,都给人一种阴森的感觉。
天空中总是一大堆阴云,哥特型的建筑也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仅仅是在这座城市中,就让人的心情不愉快了起来。
实际上,哥谭市作为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地位上,在这个世界的阿美都称得上是举足轻重。
一开始的哥谭市在蝙蝠侠的个人漫画中,甚至本来对应的就是纽约,虽然后来因为超级英雄太多,世界观的融合让哥谭成为了独立的城市,却也并没有减少它的繁华。
只不过哥谭的繁华嘛,完全可以理解为黑道社会的繁华,或者可以说,整个阿美无论是走私,军火,渎品,这些玩意儿可以说全都是从哥谭这个城市进入的。
这也难怪,蝙蝠侠花了半辈子的时间,也没办法把哥谭给清理干净了,人家就是靠着这些黑道业务来提高整个城市的gdp呢。
把那群黑道老大送到了监狱里的结果,就是整个哥谭群魔乱舞,你方唱罢我登场,完全变成了一个混乱的世界。
毕竟老大没了,其他小弟自然想上位,结果小弟上位不久,就被蝙蝠侠送进监狱了。
什么罗马人,什么红头套,那真是此起彼伏,按下葫芦起了瓢,一个接一个地冒了出来。
所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看着你,又有一句话叫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总之,因为蝙蝠侠打乱了黑道的秩序,导致了哥谭的混乱,又吸引或者说是制造一大批的神经病。
于是经过了十几年的努力之后,蝙蝠侠终于将所谓的黑道城市治理成了着名的疯子城市。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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