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六章 番禺太子要找回场子了  大秦:最穷宰相,始皇求我贪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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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番禺太子要找回场子了第(2/2)页
的田地,分给他们丰饶的猎场,传授他们省时省力的耕织技术,传授他们打造强弓和锋利铁器的技术”

    “他们将永远有遮风蔽日的衣服穿,永远不再挨饿,永远不在受人压迫”

    鲲郑重点头,可没走几步,却又回来,挠着头道:“天神能否再说一遍,我记不住呢。”

    秦墨:“”

    你特么逗我呢

    两军阵前咱严肃点行吗

    “去把白马牵来,本尊亲自去。”秦墨没好气的挥手道。

    “喏。”

    鲲答应一声,麻溜的去了。

    这家伙憨厚的有些过分,但干活倒是挺利索,不一会便牵来一匹活像驴子的白马,还特意把鞍鞯擦得锃亮。

    九个部族中,有一族善于养马,被番禺王连连抽调,只剩十来匹,眼前这一匹马,便是其中之一。

    而且原本并非纯白,杂毛甚多,是生生染成白马的,由于染色技术有限,离近看像是得了斑秃

    “嘚驾”

    秦墨骑上白马,轻磕马腹出前,鲲昂首挺胸跟在马旁,帮他扛着一杆新造的亮银枪。

    千余越人战士,看的莫名其妙,但见秦墨和鲲如此有胆魄,不禁也颇受鼓舞,便随着张良等人高举兵器狂吼:“威武威武威武”

    番禺前锋骚乱更甚,便是那列在阵前的百余番禺甲士,也开始焦躁不安。

    秦墨行至近前一箭之地勒马,但不等他开口说话,为首的番禺将领,便突然摘弓搭箭,恶狠狠向他吊射。

    那番禺将领显然也是悍勇之辈,所用大弓劲力颇强,羽箭在半空中划出抛物线,眼看是能够着秦墨的。

    “天神”

    鲲惊呼一声,闪身挡在马前。

    不过,他身材太敦实,番禺将领射的又是马上秦墨,羽箭径直从他头顶飞过。

    鲲大惊失色,赶忙回头查看,但旋即却是为之呆滞。

    因为,秦墨竟徒手接住了失去力道的吊射羽箭,而后一手掉转箭身,一手拿出自己新造的三石强弓:“可敢接本尊一箭”

    嘣

    咻

    弓弦嘣响声中,羽箭激射而回。

    那番禺将领眼见秦墨并非吊射,而是几乎平直放射,不禁为之大骇。

    他可不敢去接劲力十足的平射羽箭,果断怂头怂脑的一缩脖子,躲过急如流星的羽箭。

    但其身后的亲卫甲士,就没有反应时间了。

    噗

    防备不及的甲士面门中箭,身体一软缓缓滑落马下。

    “万胜”

    “万胜”

    “万胜”

    张良等人和千余越人战士,再次亢奋高呼。

    那番禺将领回头看了一眼,脑门上瞬间冒出冷汗,可转而却是双眼一亮。

    后面的中军大部队到了

    番禺太子那面用华丽羽毛装饰的高大旌旗,在阳光下迎风招展。

    旌旗之下则是两百甲士,清一色全是铁甲,配有百匹低矮杂毛马。

    再有就是乌泱泱的三千部族战士,与先锋部队的两千部族战士一般无二。

    骚乱的前锋部队,见到番禺太子旌旗,终于镇定下来

    那先锋大将兜转马匹,前去拜见旌旗下铁甲拥簇的番禺太子,指着两军阵中的秦墨,嘀嘀咕咕说着什么。

    然后,被番禺太子抽了一鞭子,铁盔都打掉了

    秦墨远远看到这一幕,却是哑然失笑,既笑那番禺将领怂包,也笑那番禺太子奇葩。

    前锋部队和中军相距不过前后脚,分兵行军的意义何在

    但凡不是个傻子都知道,前锋最大的作用,是探敌之虚实,也就是俗称的趟地雷。

    可按着番禺太子的布置,若前锋部队被埋伏击溃,这叼毛恐怕连反应时间都没有,中军便要被溃兵冲垮

    就特么奇葩到了一定程度

    当然,也不排除这叼毛番禺太子,根本瞧不上秦墨率领的叛军,只是象征性的做个行军布置。

    甚至,他就是想引诱叛军去攻击前锋,然后他率领中军赶至,一举击溃叛军。

    踏踏踏

    秦墨正自猜度那番禺太子,是真奇葩还是太狡猾,番禺大阵中突然驰出一位铁甲骑士,嗷嗷怪叫着径直冲向秦墨。

    番禺大阵中亦是响起呼吼怪叫,为那铁甲骑士助威

    秦墨无语皱眉,好好的阵前劝降,现在似乎变成了阵前斗将。

    是的,斗将

    那并非小说家妄想之言,只是没有那么频繁罢了。

    在这先秦时代,斗将称之为致师,最早可追述至武王伐纣,姜子牙驱战车大败纣王虎贲。

    春秋时期,各国贵族尤其喜欢驾战车斗将,因为大家血脉相连,打到最后通常点到为止。

    至战国礼乐崩坏,致师斗将之风才稍减,因为大家开始不讲武德,我管你是不是贵族,拿下你头颅,便是我的军功。

    但,也只是稍减而已,先使勇力之士犯敌,大大挫敌锐气,仍然是屡见不鲜。

    方才秦墨一箭射怂番禺先锋大将,现在番禺太子要找回场子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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