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金牙贝利第(2/2)页
尤其是最近其他决斗场和我抢人,这导致我手下的角斗士已经有些不足了。”
“斯宾塞,我看这样吧。
只要你愿意参加十场决斗,我就勉为其难替你准备召唤星神的神飨祭品。
我终究是个商人,你不能让我亏本帮你对吧。”
斯宾塞闻言,下意识看了一眼决斗场中散落的残尸,然后开口说道:
“可以,不过我只接受和蚁族的对战。”
金牙贝利摸索了一下闪亮的前颚,直接拍板道:
“好吧,成交。”
双方达成一致,金牙贝利让手下带着他去安排住宿。
就在斯宾塞离开的时候,看台上的人群又沸腾了起来,原来新一轮决斗已经开始了。
他看着缓缓步入决斗场的蚁族角斗士,一时间心中五味杂陈。
另一边,金牙贝利从远去的斯宾塞身上收回了视线,他在座位上扭了扭臃肿的身体,准备欣赏接下来的厮杀。
而他身后的一名仆从也适时的凑了上来,只见他跪在金牙贝利的座位之前,开始熟练的为他保养前颚。
他一边用蚁酸溶解金属粉末,不断将之糊在金牙贝利的颚齿上,一边拿着磨石卖力的打磨抛光。
不一会儿,整个颚齿就被磨的光可鉴人了。
虽然以热门决斗场老板的身价,已经不需要亲自战斗了,但前颚就是蚁族的门面,为了彰显身份地位,弄的多华丽都不为过。
金牙贝利拿着镜子照了照,不禁满意的点了点头。
“很好,你对于保养前颚很有心得嘛,一会儿去库房领三头蚜虫做奖励吧,就说是我赏赐你的。”
蚁族和蚜虫的关系,就像人类和奶牛一样,蚜虫分泌的汁液甘甜可口,是蚁族最好的饮料。
那仆从闻言大喜,连忙谄媚的说道:
“贝利老爷真是个大善人,不仅对我这样的下人关爱有加,而且对于落难的远方亲戚也是好的没话说。”
金牙贝利惬意的看着圆形决斗场上激烈的厮杀,笑着回应道:
“呵呵,我只欣赏对我有价值的东西,希望我那亲戚能活着撑过十场决斗吧。”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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