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第(2/2)页
的豪门千金。
她的亮相惊艳了整个拍摄团队。
在一众赞誉中,宋黎只是兴味索然一笑。
忘了从何听闻,据说,好男人一生都会流三次眼泪出生时的懵懂、初见爱人穿上婚纱时刻骨的感动,以及双亲去后的悲怆。
靳时闻正在经历其一,他人却不在这里。
那这一身华美的婚纱,是要她穿给谁看
“靳太太,我们先到楼下的花园拍几张单人照如何,这样等您先生过来,进展能快些。”总摄过来沟通,打断了她的思绪。
好歹喜事,宋黎不想败兴,便应了。
阳光再好也是秋冬,室外有风,很冷。
中午十一点多,终于拍完几组单人照,宋黎已经冻得鼻头泛红,手指都要没知觉了,刚准备回楼上等,迎面遇见助理匆匆步来。
“宋小姐”
宋黎禁不住一个寒颤,两条细胳膊抱住自己,在冷风中等这么久,脾气再好也该有情绪了。
“他还在忙吗”她将“还”字咬重了些。
助理似乎难于启齿:“陈总监临时邀请靳总饭局,您知道的,对方是盛氏,不好推脱”
宋黎轻轻蹙眉。
“靳总的意思是,您换身衣裳,我带您过去,婚纱照另寻时间再拍。”
助理的语气很委婉,但并不能降低这件事给宋黎带来的难过。
风透过肌肤,把心都吹冷了。
宋黎突然有些低血糖,眼前黑了一下,她闭了闭眼,抱住自己慢慢蹲了下来。
婚纱裙摆很蓬,她陷在中间,像是挂不住凋落下的花,心累,无望,没了挣扎的力气。
所有委屈积蓄到这一瞬间,都成了闸门关不住的灾洪,将宋黎善解人意的好脾气都狠狠冲散。
宋黎很困惑。
为什么这段感情她只感受到了周而复始的绝望
或许,她和靳时闻就是两块错的拼图,无论她再怎么妥协,他们都不可能拼不到一起。
这一刻,宋黎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倦。
她再次横生出强烈的念头不想再继续了。
也是在这个中午。
一辆军绿色越野车高速飞驰,穿梭在拥挤的城市干道,直奔目的地。
“怎么就非要亲自出面,你腰还要不要了”副驾驶座,程归肃着一张脸谴责。
许延娴熟地操纵着方向盘,替盛牧辞回答:“盛严霄这狗东西就等着三哥自顾不暇,这不就趁机派人和靳氏狼狈为奸来了三哥不去他们该偷乐了”
“二院收购案他不同意,决议还能通过”
“老程你不懂,总公司肯定是行不通了,盛严霄八成是想以个人名义,所以得要跟靳氏合资。”
“那就能胡来了想把你三哥送走”比起生意场,程归作为医生,更顾虑某人的伤。
许延理亏,尴尬一咳,问后座的人:“三哥,你还行吗”
盛牧辞阖着眼,整个人往后靠着,借椅背支撑腰椎受压的力。他穿得一身黑,因右胳膊吊着康复带,那件冷黑调的西装外套只能披在肩上。
这一套正经西服,在他身上竟显现不出半分绅士感,反而凛冽更甚。
像个不可一世的黑老大。
“开你的。”
盛牧辞嗓音沉冷,短促而利落。
三十分钟前,他们得到消息,盛氏总部的项目总监陈庚秘密抵达南宜,将与靳氏洽谈二院收购案合资事宜。
这个陈庚,是盛严霄的爪牙。
他这同父异母的大哥是什么样的人,盛牧辞自幼深有领教。仪表堂堂,内里卑劣,八字足以概括。
盛严霄想得到南宜二院的控股权,目的是为名下药企拓展市场,独占稳定资源。
无利不商,罔顾改制积弊,以及民众所面临的高昂药价。
盛牧辞说不上自己有多高尚,或许他也同样阴暗至极,但他既然选择了离开军校,那他盛严霄在商海多年垄断的时代就该到此为止。
甭管出于何种心态,总归这劲儿他是较定了。
盛牧辞左肘搭着窗延,睨了眼腕表。
十一点半。
沉默片刻,他忽然说:“告诉宋医生,中午不用过来了。”
窗外,人行道两侧常绿的香樟树飞速后退,如影而过。余光,途经一栋欧式洋楼,掩映在片片橄榄绿后。
外墙上的ogo十分显眼。
“dejavu高级定制婚纱摄影”。
随着车辆不停向前行驶,相隔人行道不远,一道熟悉的身影凑巧进入了他的视野,一瞬捕捉。
盛牧辞怔了一下,眸光凝过去。
车窗放下,入目的色彩变得清晰。
薄雾纯白的婚纱,如丝如绵的江南,是屏上红蕉,是青梅未落,风浴在阳光里,捎来一抹温柔意。
dejavu,词意大致是,既视感,情景的似曾相识感。
好比她此刻蹲在那儿。
他的记忆跟随她落寞的身影倒退,退到十多年前那夜,他骑着单车回到四合院,在门口看见一个穿白裙子的小女孩儿,蹲在一盏橘光下
“宋医生今天刚好请假了,说有私事。”
同时,盛牧辞听见了许延的话。
十字路口的一盏红灯跳亮,车辆有了停留的时间。
许延等得心焦气躁,点着方向盘,左顾右盼,突然他“咦”了一声:“那是不是宋医生啊”
他脸直往窗上贴:“还真是”
情形一目了然,许延头脑立刻清醒,遗憾满满地嘟哝:“靠,原来宋医生名花有主了”
“你还有过想法”程归瞅他一眼。
“我没有,”许延嘴硬,指指外边:“你看宋医生,像不像新郎逃婚了”
程归不慌不忙说:“逃不逃婚不知道,但灯马上绿了。”
“”
车再起步,从她面前驶过只用了两秒。
盛牧辞的目光却一直追随到,她白色的身影和后退的香樟一起彻底隐没。
忽地,他听见自己的声音。
“调头。”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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