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章第(2/2)页
配矜骄这是什么绝世神颜cp我开始磕了
一时分不清三哥和贺老大谁攻谁受
楼上你没事吧jpg
哈哈哈来骗溜溜梅了属于是
srds,三哥有甜妹了哇收敛点收敛点,要不然我也想磕呜呜呜呜
看完新闻,宋黎彻底沉不住了。
他竟然一声不响就回了京市,什么都不告诉她,这么多天也没个电话她自己住这里算什么给他守房子吗
说不清是不满,还是赌气更多,那个下午宋黎不听话地决定出这几日第一趟门。
她气呼呼地离开别墅,刚走出雕花门就被吓了一大跳。
要不是那天她想走,宋黎还不知道这些天门口一直守着三四个壮汉,黑西服黑墨镜的配置,应该是保镖。
他们拦住宋黎,说出门得经过小盛爷同意。
“”宋黎无语地回到别墅。
盛牧辞没动静,宋黎也很有脾气地不找他。就是不怎么心平气和,食不甘味,做事都没劲,一看到寂若坟头的手机就平白生出几分恼意。
把她当什么呢
圈养的宠物吗可有可无。
想到这儿,宋黎心腔一阵烦闷翻涌。
宋黎在不快的情绪里度过了那夜,翌日,她又在嗡嗡嗡的振动声中被吵醒。
摸过床头柜的手机,迷迷糊糊就接通了。
“喂”刚睡醒,她嗓子虚虚的,有些娇哑,奶得让人顶不住。
对面没说话,可能是在品味她软软的调子,安静片刻,才低声一笑。
这声音宋黎倏地睁开眼,困顿瞬息间烟消云散。
“还没起”盛牧辞放轻声问,亡羊补牢地不想惊扰她睡梦似的。
宋黎尚惊着,顿住说不出话。
他淡淡笑说:“不睡了就下来。”
好半晌,翻腾的心潮慢慢平复,宋黎开始思考他的话,这时留意到十四冲着窗外摇尾巴,她眸光一动,起身跑过去。
楼下花园的喷泉旁,停着一辆锃亮的重型改装摩托。盛牧辞垂眸倚着,指尖勾着一顶黑色头盔把玩。
如有感应,他抬了下眼,看向二楼。
宋黎忙往窗帘后一躲,心加快了律动。他回来得太突然,她还在状况之外。
宋黎不知道自己花了多长时间洗漱,总之就是好久,有意磨蹭,不想下楼太快,显得她多迫不及待要见他。
总算出门了,也是慢吞吞地走到他面前。
“有事吗”宋黎手揣在外套口袋,欣赏喷泉不看他,不愉快都写在了脸上。
盛牧辞静看一会儿这几天不见的女孩子,短裤短靴,肉色长袜,黑顺的头发披散身后。
他笑:“还生我气呢”
“我生什么气。”宋黎也是要面子的,话说得很无所谓。
盛牧辞慵懒靠着摩托,不明意味地低下声:“就不小心看到你小兔子那事儿”
宋黎忙嗔:“盛牧辞”
他倒是听话得抿唇笑,不再往下说。
刚回就逗着她玩,真的就是别回了
宋黎热着耳朵,也不知怎么就勇了一下,理直气壮:“小兔子怎么了,是人都有生理需求,不是很正常吗”
“嗯,宋医生说得有道理,受教了。”他很有几分乖样地说。
“”
盛牧辞不和她纠结这个问题,直起身,拎上挂在车头的一顶粉色女式头盔,递给她:“走,带你兜兜风。”
“为什么要兜风”宋黎警惕地瞅他,总觉得这人不安好心。
他却扬着嘴角:“给你赔罪。”
赔的是哪门子罪呢小兔子的罪,还是不辞而别的罪
宋黎别过脸,嘀咕:“一趟京市都回了才赔。”
“难得当一回大忙人,都没空吃饭,没发现我都瘦了”
他一腔哀怨,似乎特别惨,宋黎还真瞥过一眼看他。又见他接着笑说:“你这姑娘心是真狠,一个电话都没给我。”
本来还算寻常的对话,被他三言两语就带偏了,宋黎心都差点不会跳。
可他语气好随便,没个正形,谁会当真。
气氛好似陡然升起一团粉红迷雾,宋黎略有ptsd地想,小兔子是粉红色,他的手指是粉红色,现在连头盔居然都是粉红色
“我不喜欢粉的。”宋黎不应他那话,只别扭地抬手,把头盔推回去他怀里。
默声两秒,她小声补充:“除了钱。”
她微红着脸,但神情颇为傲娇,盛牧辞看着看着她笑:“小财迷。”
这称呼想来不是褒义,可被他随意又自然地一说,宋黎心突地一跳。
不想表现出情绪,宋黎僵着不动。
盛牧辞指尖轻轻碰了下她耳垂:“干嘛,住我这儿不开心”
耳朵敏感,宋黎痒得微颤。
她扇动着纤长的眼睫,说:“你不在,有什么可开心的”
这话让盛牧辞一静,凝住她:“嗯”
这段时间,宋黎不知不觉练就了故作淡定的本事,当他们的走向开始不可预判,她能装得很冷静。
宋黎直视他那双漂亮的桃花眼,说:“谁不喜欢看帅哥啊,虽然不想承认,但你确实有几分姿色。”
她的借口真是幼稚又拙劣,盛牧辞笑出声,没点破,捞起头盔往她脑袋一压:“上车吧,贪财好色的宋医生。”
宋黎眼前突然一片盲区,整个脑袋都被按进头盔里,她呜声抗议,挣扎着挪正。
等她终于把脸露出来,盛牧辞已经跨上那辆帅气的摩托,戴好黑色头盔,歪着头示意她上来。
车的座椅是有些高度的,宋黎观察顷刻,仔细扶着车身爬坐到他身后。
还挺怕的,想了想,宋黎捏住他腰两边的衣服,只捏了一点点。
刚准备说可以了,两只手腕忽然被身前那人捉住。他手心来自一个男人的滚烫体温,一瞬渗透进她泛凉的肌肤。
宋黎手忍不住抖了抖。
他又拽着她两条胳膊往前,将她的手放在自己腹前,宋黎整个人都贴在他后背,双臂完全搂住了他的腰。
“骗财骗色也认真点。”
他低沉幽邃的嗓音,隔着厚重的头盔,虚实难分地传入了她耳中。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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