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 章第(2/2)页
听你的。
她蹭在他怀里,乖得很,戳戳他心口:“你也不准和其他女孩子跑了。”
盛牧辞这才抑不住地笑了,捉住她手,拉到唇边亲了亲她指尖:“嗯,说好了。”
想到在书吧时,她说,想要努力做一个能配得上他的人。
盛牧辞眸光逐渐沉静下来:“还有。”
宋黎立刻从他怀里仰起头,眼里含着一点怨,那眼神好似在问他,怎么还有
他嘴角不由上扬:“又不是星星月亮,说什么配不配的话。”
四目相对,宋黎心里一霎没了着落,静默须臾,她往他臂弯里窝回去,没了声响。
盛牧辞揉捏着她的耳垂,很有耐心。
一段冗长的安静后,宋黎终于轻声开口:“其实小时候有段时间,我特别恨我妈妈她那么优秀的一个人,明明有大好的年华和前途,却为了个男人都放弃了,我就想,她为什么不能不自尊自爱一点儿呢,离了他又不是不能活。”
这话宋黎没对任何人说过,第一次说出口,居然能如此平静,都出乎她自己的意料。
“后来长大些了,我才意识到”宋黎枕着他的肩,目光邃远地望向水花四溅的喷泉:“妈妈不是生来就是妈妈,在生我之前,她也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喜欢上谁,忘不了谁,都没有错。”
盛牧辞垂眼,见她手指蜷在腿上,他将那只手拉过来,轻轻握住。
手在他指间拢着,宋黎慢慢坐直回身。
“我也是的,盛牧辞。”她从未这样坚定地和他对视过:“但我总不能重蹈覆辙,你说对不对”
盛牧辞望进她的眼,过一会儿,那张五官漂亮深邃的脸拂过浓重的笑意。
他轻轻拨开她额鬓的碎发,在她额头落下浅浅一吻:“嗯,我们小阿黎想做的,我都支持。”
宋黎的眼睛在阳光下亮盈盈的:“那你会永远对我好吗”
“会。”盛牧辞翘起唇角:“会一直好好对你。”
十月十三日,是宋黎留在南宜的最后一天。
医院的离职都办理妥了,前两天她马不停蹄地在办践行宴,有和同事们的,还有和苏棠年傅臣他们的,情绪在不舍和庆贺间交织。
无可置疑,当中最舍不得她的,肯定是苏棠年了,十多年的闺蜜要分开,尤其将来她就要在京市发展,相当于一别后,再也不能随时见面了,还是很让人难受的。
或许是事先做足了心理准备,宋黎原本是很平静的,但和苏棠年告别那夜,她喝得烂醉如泥,抱着宋黎哭得撕心裂肺,宋黎分离的情绪忽地袭上心头,汹涌着。
到后面宋黎也熬不住地哭了,两个女孩子在包间里相拥而泣,哭到散席。
于是最后一天,宋黎的难舍到了极致。
家里用不着的东西都清空了,宋黎开始整理行李箱,把要带的衣服都叠起来,理到压箱底的那件京市一中的蓝白校服时,她顿住。
如果是从前,她也许会带走。
但现在宋黎最先想到的是,她还藏着别的小哥哥的外套,被盛牧辞知道他又得不爽了。
想到这儿,宋黎不由一笑,拿了只衣架,将那件蓝白校服挂进了柜子里。
盛牧辞是在中午到的鹿枝苑。
他理应很忙,但明天宋黎就要走了,就算天塌下来他也得过来陪她。
那时宋黎已经理好了,她随身的物品不多,就一只行李箱和背包,其他四季的衣物只需要办理跨境物流。
车子开上滨海公路,那天他们先将十四送回了舒姨那里。
再回到那栋设计感十足的灰白房子,宋黎恍然想起初见十四时,也是在这里,它迅捷地朝她扑过来,吓得她直往盛牧辞身后躲。
当时盛牧辞还取笑她说,怕什么,它比你乖。
那些画面在脑中一幕幕闪过,后来她被绑架恐黑症发作,那些不敢睡的日日夜夜,都是有十四陪着,她才能安稳入睡的。
好像回到了最初的起点,他们在这里见面,也在这里作别。
看十四吐着舌头,不停冲她摇摆着尾巴,宋黎眼睛一下就红了。
“十四再见。”宋黎哽咽着,蹲下去抱它。
那时,盛牧辞难得安静着。
他们都清楚不可能带它去京市,哪怕三年后宋黎再回到南宜,十四还在不在都是个问题,狗狗的寿命有限,它已经十岁了,而且还有旧伤
所以,这一声再见,可能就真的是永别了。
他们走在沙滩上,午后阳光如碎金,风从澄碧的海面吹来,吹得他衬衫鼓动,吹得她裙摆飞扬,离开那栋房子,去往停车地的路上,他们都静着没说话。
宋黎将凌乱的发别到耳后,眼底郁郁的。
“汪汪”
倏地,身后传来叫声。
顿足回首,就看见十四飞奔着追了过来。
似乎是感受到他们要走了,十四使劲咬住宋黎的裙角,扯住,不松口。
就是在那一个瞬间,宋黎没憋不住,泪水顿时蓄满了眼眶,往下掉。
后来,十四是被舒姨牵走关在储物间里,他们才得以离开。
那天在海边,宋黎抱着盛牧辞哭了很久,过去她都没想过,分离会叫人这么难受。
这也让宋黎更加确定,选择进修是对的,因为自己不可能受得了离开他。
“不哭了。”盛牧辞捧起她湿嗒嗒的脸,指腹抹去她眼角的泪水,笑说:“舍不得十四,让舒姨天天给你录视频就是了。”
宋黎难以避免那一份伤感,抬起湿漉漉的睫毛:“我也舍不得你。”
盛牧辞看着她,想说什么,再思忖又决定不说了。最后他依旧笑着:“我们是不是,都没有好好谈过恋爱”
“嗯”宋黎闷着鼻音。
确定关系后,他们就一直分在两地,隔十天半个月才见上一回都是常事,见了面也都是匆匆忙忙,从没像普通情侣那样过。
可一个宋黎,遇上一个盛牧辞,也就只能这样了。
盛牧辞勾住她的腰,仗着身高优势,一把将她抱了起来。
宋黎双脚倏地悬空了,紧紧搂住他脖子,晃荡着腿,声音里还有哭腔:“干嘛”
“等你回来,我们认真谈恋爱。”盛牧辞仰起头看她,阳光细细碎碎,泛着金光照耀着他完美的脸庞。
宋黎瞧得迷了眼,渐渐止了哭,喃喃嗔道:“知道了,你放我下来”
盛牧辞勾起唇角,笑里透着一股坏劲儿,说不放,然后不顾她挣扎,就这样抱着她走向停车的地方。
“盛牧辞”宋黎没什么力道地拍打着他肩,腿也在不停晃着。
女孩子的重量真的是不足为道,盛牧辞单手就能托住她,他笑着,还真腾出一只手,扶上她后颈,指尖穿过她发丝,暧昧地摩挲着。
盛牧辞耐人寻味地压低了声:“宋小水,有这力气,不如留着等我晚上伺候你。”
这称呼,让宋黎瞬间面红耳赤。
想起那天他用手欺负完她后,还说了句什么我们小阿黎真的很润。
宋黎恼羞地头一低,用力咬了一口他嘴唇,凶凶瞪他:“别乱叫”
盛牧辞故意嘶声,仰望着她,浮浪的语气从嗓子里低荡出来:“宝宝,离别夜还这么狠,也不对我温柔点儿”
离别夜三个字,听得宋黎心猛地一跳,她敛了敛眼睫,慢慢垂下头,下巴搁到他肩膀。
沉默半晌,宋黎忽然声音很小地在他耳边说:“你去买那个”
“嗯”盛牧辞抱着她慢悠悠走着:“你想要什么”
宋黎咬咬唇,抬起头,害羞但很认真地看住他,温吞着说,你去买那个套。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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