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雾境与信物第(1/2)页
所谓的“养蛊”,就是指每一届的皇帝都得广纳嫔妃,诞下超过上百名子女。
然后让他们互相竞争,从中挑选出一名最佳的继承者。
这个竞争的过程基本上毫无规则可言,使用任何手段皆可。
就是赤裸裸的比拼一群子女们的修炼天赋、背景势力、阴谋诡计等等。
用屁股想都知道,这种养蛊式培养的过程有多么残酷,会有多少人在这过程之中殒命当场。
从某种角度而言,幽弥也算得上是养蛊式培养的失败者,从她被丢到修道院去自生自灭就看得出来了。
而那位如今身披金袍,被一群人前呼后拥地站在那里接受万民膜拜的男人,便是这一代的蛊王,上百名继承人中最为优秀的那个。
只不过听到“蛊王”这个称号后,安洁不禁笑道:
“照这么说,你也觉得自己不是他的对手咯”
“以前的话的确不是,现在五秒左右吧。”
“五秒左右他还能在你手上活五秒,那的确是有点本事。”
“我的意思是,连带着他身边那群跟班,全部加起来五秒。”
“噗哈哈哈哈哈”
听到幽弥这番装逼于无形的话后,安洁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听得旁边的伊玛姆是一脸懵逼。
的确,虽然桑哈这位当代蛊王很强,但跟现在的幽弥相比起来那又差了太远。
毕竟蛊虫年年有,能到界外禁土去吃尽各种魔物,还在里头七进七出的人那可能得多少百年才能出来一個。
以现在幽弥的实力来看,桑哈跟她早已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即便身边那群一看就很强的保镖和拥趸一拥而上,也不过都是些土鸡瓦狗而已。
然而,就在这边的两位正在聊着一些听上去就很恐怖的东西,伊玛姆在旁边一脸懵逼时。
一个身着华贵萨满服饰的神棍突然出现在了不远处的一座巨岩上。
萨满是沙漠地带很常见的一种神职人员,或者说得直白一点就是神棍。
但这种比较封建的地区人们通常比较迷信,看看伊玛姆的遭遇就知道,神棍这种职业在这儿还是挺受欢迎的。
并且这位萨满的头上还戴着金色的圆环,这代表着他是直属于皇室的皇家萨满。
通常像是“神祭演武”这种大事,都得由皇家萨满来进行主持。
以至于那位萨满出现时,本来喧嚣的场地一下子变得寂静了下来。
皇家萨满似乎很满意自己出场时的气势,便朗声道:
“各位,接下来神祭演武的第一场试炼勇士之证即将开始,请诸位依次进入天择神箱中。”
话音刚落,后面许多工作人员便抬来了一个个像是棺材板一样的箱子。
这些箱子上印着楼兰皇室的王权徽章,看上去装潢虽然不凡,但总归还是棺材模样,看得有些渗人。
顿时,安洁不禁皱眉道:“等等,这是什么箱子是用来干嘛的该不会是用来装人的吧”
“是啊,你不知道吗”
听到她的抱怨后,不知何时站在两人身边的伊玛姆连忙解释道:“第一场试炼开始前,所有选手都要进入箱子,然后会被随机投放到不远处的雾境沙漠里头。”
“雾境沙漠就是那边那片云雾缭绕的奇怪地方”
其实在来这塔格山的途中安洁就已经从半山腰看见了。
在这座山的北边儿有一块奇奇怪怪的地方,上空覆盖着大量雾气。
明明是沙漠地带但却会出现迷雾,这种异常的情况总让人感觉那片区域不太吉利,一点都不想进去溜达溜达。
而根据伊玛姆的讲解来看,那“雾境沙漠”就是专门用来进行“神祭演武”第一场试炼的试炼之地,是很多年前大萨满专门用神力形成的神境。
“一会儿所有选手都会被马车随机运送到雾境沙漠的某处,然后就要在附近寻找一种名为勇士之证的信物。”
“找到了信物就算通过试炼,可以参加下一场比赛了对吧。”
“对,但不完全对。”
“有话就一次性说完,再跟我这儿断章小心挨揍。”
“好好好,我说完,我说完,别急啊。”
被安洁挥舞着小拳头威胁了一番后,伊玛姆吓得差点双腿发软,但还是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全部详细地解释了一遍。
“这勇士之证的试炼的确取得一件信物就够了,但整个试炼却会足足会持续二十四个小时,所以取得信物还不算完”
“什么意思即便取得了信物也不能够提前离开,还得在里面待着”
“没错。”伊玛姆看了看前方正准备排着队进入“天择神箱”的前列选手们,皱眉道:“选手总人数一共有四百二十七位,但信物一共只有六十四个,你能想象会发生什么吗”
“还用想吗我懂了,原来是这么个玩法。”
伊玛姆虽然没有明说,但以安洁的聪慧程度,这才是一下子便明白了这第一场试炼的麻烦所在。
寻找信物只是试炼的其中一环,也是最不重要的一环。
毕竟这些信物散落在沙漠各地,虽然不太容易找到,但细心寻找的话总归会有收获。
而接下来最麻烦的地方在于,要怎么把这信物放在自己身上直到试炼结束为止。
四百二十七位参赛选手,六十四个信物。
狼多肉少,所以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就是选手之间的互相争夺。
但听到这里时,安洁却看了看正被自己的族人、部下们拥护着的那三方势力。
也就是“楼兰皇族”的王子桑哈,野鹫部族的少族长伊本和胡狼部族的大小姐赛布琳娜。
“等等,这样的话,他们那些家伙都是成群结队来的,在这个试炼里头不是很有优势”
既然这第一场试炼是大范围内的混战,那么自然人多的一方会占据大量好处。
像是桑哈、伊本、赛布琳娜这些拉帮结派的,只要进去后迅速跟自己手下会合,就能够以团队的形式尽情掠夺其他闲散选手的勇士之证。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雄狮的实力即便再强,也很难敌得过这些抱团寻猎的豺狼。
关于这点,伊玛姆自然是知道得更加清楚,他点头道:
“其实不单单是在这场试炼里有优势,下一场六十四人进行的正赛比武也是同理。”
在通过勇士之证筛选掉绝大多数的闲散杂鱼后,接下来就是正儿八经的演武,也就是比试的阶段。
总参赛选手有六十四人的情况下,照例会从六十四强、三十二强、十六强、八强、四强最后打到决赛,夺冠者需要连打六场。
因为正赛演武的所有比赛都在一天内进行,连续打六场比赛的体能和精力消耗都显然极大。
但如果六十四强里有很多队友,能在遇到队友让自家队友选择投降的话,就能够大幅保存体能,隐藏底牌,在后续的战斗里获得明显的优势。
听伊玛姆解释完后,安洁用不屑的语气说道:“切用了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这也算得上是什么勇士吗”
“的确过去也有一些单枪匹马的勇士凭借着一己之力硬闯过去,但不可否认,这种战略会让夺冠几率增大很多。”
伊玛姆一边说着,一边看了看安洁跟幽弥,点头道:“不过幸好你们也是组队来的,我建议你们预先准备一些标记或者暗号,这样能更快的在雾境沙漠里找到对方。”
在伊玛姆看来,安洁跟幽弥的实力似乎不错。
她们两个要是能在雾境沙漠里头赶快汇合,形成两两组合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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