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八月十一日夜 · 五  抱茗荷之说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八月十一日夜 · 五第(1/2)页
第五场

    陪审评议室。正面是陪审长的座位。陪审长对面的右侧是六个陪审员,左侧则只有五名陪审员的座位。十二名陪审员通过互选的方式,选出了陪审长。评审开始,幕布拉开。

    陪审长:起立现在开始评议。首先从右侧第一位开始,现在请您对之前所朗读的讯问书提出意见。

    第一位陪审员:起立本案的判决最终依据,似乎只有野间百合子和铃木实的两份证言,要说这两份证言哪一份值得相信的话,我觉得是野间百合子的。铃木和野间百合子二人同被告和受害者生活的接近程度是相同的,但他们各自的角度不同,也就是说,在我们看来,铃木和受害者是站在一个立场的。他盲目地爱着被告,以致没觉察到自己是受害者这一事实。铃木实是以被告为中心接近他们的生活的。野间百合子则是以被害者阿部为中心接近那个家庭的生活的,通过与本案最为重要的动机的对比,我相信野间百合子的证言更为有力。并且这两份证言的焦点所在,一份是“那段时间在家”,另一份则是“不,我在阿部家门口见到她了”。这两份正相反的证言哪一份是真的,从以上的事实来分析,我感觉野间百合子的证词更为真实。本来没有支持野间证词的证据,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去寻找证据的证据。我们只能从出现的这两份截然相反的证词当中采纳我们认为是事实的那一个。那么为什么我要采纳野间的那份证言呢,关于这一点我是这样认为的:在野间陈述证言的时候,被告总是不断妨碍其作证。我想这是因为被告是十分害怕这份对她来说是致命的证词。再有百合子提供了和其恋人截然相反的证词。因此从以上种种情形来判断,我们是可以充分相信这份证言的。落在现场的被告的扇子,对警察所作出的自白等,更加可以确定被告是本案的罪犯。也就是我主张被告罪名成立。

    第一位陪审员落座。

    陪审长:起立那么现在请第二位陪审员陈述你的意见。

    第二位陪审员:起立我相信铃木的证言。如果想要将铃木的证言弃用,那就只能说这份证言是伪证。然而到底铃木的证言是不是伪证呢虽然检察官曾暗示铃木实是在被告的教唆下作伪证的。但在我看来像铃木这样的青年,不管他多么溺爱被告,都不会在被告的教唆下为杀人案这样的案件作伪证。相反的,野间因为自己不被接受的爱情,且不说被告,就是对铃木也一定是怀着复仇性的心情。本人认为相信站在这种立场上的证人证词,并且还在此之上推断犯罪动机是十分危险的。大体上本案中所论及的动机问题都是围绕着被告杀害了阿部的基础上展


八月十一日夜 · 五第(1/2)页,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