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十年》和小小少年第(1/2)页
可以说,至少新世纪以来,中国文学从来没有像01年10月11日以后这般荣耀——原本像五十七岁灰溜溜靠边站的处级官员的纯文学,因了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忽一下子被拉回主席台的正中央。鲜花、掌声、笑脸、镁光灯。人们甚至开始像谈论股票和房价一样谈论文学。这太好了,文学关乎审美,关乎人性,关乎灵魂,关乎形而上精神追求,谈文学总比谈别的什么好。这不,一位编辑也让我谈谈文学,谈谈文学带给我的酸甜苦辣,或者我和文学之间发生的故事。
倒是有一件事想谈谈——算不算故事不好说——此事从未谈过。一来难以启齿,二来其中并不含有正面意义或某种启示性。但的确同文学有关。由于太有关了,所以此刻最先想起的只能是这件事。
大约是几十年前我上初中的时候的事。我们一家三代住在小山村西山坡一座低矮的草房子里。父母带我们几个小孩住堂屋东头一间,爷爷奶奶住堂屋西面一间,最西头一间留给当兵的叔叔回来娶媳妇。父母这边人口多,一间住不开,我就住在叔叔的“预留房”里。叔叔是个喜欢看书的人。他有两个近乎狭长的长方形书箱,一个放在炕梢老木柜上面,一个放在房脊下的棚梁上面。一天放学回来见爷爷奶奶出门去了,我就悄悄撬开老木柜书箱的锁头挂扣,打开箱盖。好家伙,一箱子小人书!三国水浒西游什么的,虽不完全成套,但也足够多的,我顿时心花怒放。那以后每天放学回来就从这“百宝箱”里掏出一两本来,歪在炕头铺盖卷上或拿去山坡松树林靠着树根美美受用。初夏,和风,花草和庄稼的清香,小人书,美上天了。一本本快看完的时候,我就爬上棚梁把另一个书箱撬开。这回不是小人书了,大厚本,长篇小说最多。其中一本叫《小小十年》,很旧,封皮不见了,看样子不知有多少人看过。书名并不吸引我,但随手翻阅之间,碰巧有几个敏感字眼弄得我心里痒痒的,索性从头看起。实不相瞒,最刺激我的是主人公和他的朋友去妓院那些章节。其中一句我至今仍一字不差地——肯定一字不差——记得:“她身穿马甲,睡在我们两人中间”。还一句是“我一共和她睡了七次。”
你可以想见,对我这个十几岁的乡下少年来说,这寥寥二十几个字具有怎样的挑逗性,我的想像和困惑如突然掀锅时的水蒸汽一样升腾起来。首先,我搞不清“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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